婚内不爽,离个婚可以包治百病?

产后不到半年,就去起诉离婚的心理分析

案例

今年8月份起诉了,第一次离婚被驳回,第二次明年3月,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呢?现在孩子半岁,明年4月才满一岁。

首先,发生了什么事导致要去起诉产后不到半年的妻子?我来按照一般情况来分析一下:
一、夫妻之间吵架不断

夫妻之间本来可能关系挺好的,生完孩子之后夫妻关系会发生微妙变化。女性一般产后体内激素变化,大概会有二三个月的时间会情绪波动较大,导致跟丈夫关系紧张;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和生产之后,会感到孤独寂寞,因为妻子把专注到孩子身上了,会忽略和减少对丈夫的感情,丈夫会因此发火生气。这二种情况合力作用,把原本和睦的夫妻关系弄得矛盾重重,而那些本来关系就紧张的则会恶化到敌对或出轨,甚至会否定夫妻感情到去离婚。

二、婆媳大战,这个男人无能为力!

婆媳关系好不好,关键是看生孩子和小夫妻矛盾。生孩子了,首先就是对孩子性别偏见而导致婆媳矛盾,接着就是如何带孩子的矛盾不断,最后是这个男人的态度。在带孩子这块,婆婆强势回归到母亲角色,大有霸占孩子之态,或者儿媳强势新单迫使婆婆按照她的方式带孩子。两个女人都要整顿教养孩子的秩序。

婆媳关系不好,这是一个婚姻制度的漏洞。很多婆婆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不太被丈夫关注,把精力放在儿子身上,把儿子当丈夫,等待儿子长大成人跟别人结婚。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被别的女人抢走,心理就是难受,转而排斥和攻击儿子的妻子。

三、丈夫移情别恋

妻子的孕产期是最容易发生移情别恋,也就是劈腿出轨。而这个时候的婚外情对于丈夫来说,简直就是真爱粉了,那个情人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替代了孕产期的妻子。实际上,那仅仅是因为妻子去做妈妈了,导致妻子缺位而已。

但是这个丈夫是不会意识到妻子去做孩子的妈妈而导致妻子缺位而已。加上情人发现了这个男人原来还有妻子,就会要闹分手。这个男人就急了,迫切需要这个情人留下,所以就去逼迫妻子离婚来保全他的情人。

四、接着再来考虑离婚

请问这个新当爸爸的男人,你是基于哪些不可解决的问题来判决你们感情破裂,来决定离婚?

离婚,是婚姻的配套制度。感情破裂,自然是要离婚。问题是这些导致所谓的感情破裂的事件可否解决这些事情带来的矛盾和心理创伤?

产后的夫妻之间争吵不断,一般三到六个月会减少。亲子教育的矛盾也是很好调整的;婆媳大战也不难处理;唯一难处理的一点是产后婚外情。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在怀孕之时就考虑要离婚,而不是我所提到的这些情况。甚至你可以说,本来就是不应该结婚而结婚了。那么就进入到离婚的五个标准来评估这段婚姻是否应该结束。

这五个标准:有感情基础吗?婚后婚姻有发展发育吗?婚后夫妻满足程度很低?矛盾冲突不可解决?夫妻双方内心深处无人想要这段婚姻?

五、最后来谈离婚的亲子关系

离婚是破裂夫妻关系,夫妻不再做夫妻,而亲子关系继续,最好能够共同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离婚最大原则是要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长大成人。

婚姻法规定,孩子未满一周岁,男方不得提请离婚起诉,也就是说,百分之一百会被驳回,哪怕是女方出轨,只要孩子是男方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前离婚,并且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一般不改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环境,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不发生巨大改变。

稀里糊涂缔结婚姻是可以的,但是非理性的离婚是不可取的。

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夫妻感情瓶颈,不可能都是通过离婚来解决。

人生路上遇到一个再次动心的人,无可厚非,但并不代表离婚跟对方就要去缔结新婚,下次再遇见动心的人,还去离婚?

婚姻是人生的一部分,也是超越自我的炼丹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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